发布时间: 2021-5-22 15:57:24
加中日语解答:
“在留资格”是日本法务省颁发的允许入境的许可证。申请人不属于在日本短期停留,而是需要在日本停留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都需要申请“在留资格”。入管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,符合入境标准的,才会发放“在留资格”。
如果办理留学赴日签证,首先在学校同意接收你之后,需要准备一整套完整的材料,递交到日本的入管局,申请"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",俗称"反签证"。反签证通常由所报读的学校代为申请。
加中日语提醒大家:“在留资格”审理期限有效期为三个月。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在“在留资格”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入境签证,否则,“在留资格”失效。申请人凭“在留资格“换取赴日签证后,需在3个月内凭签证以及在留资格原件方可入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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